序
「接力赛没有终点。因为操场是圆的!」,二零零六。
「我寄了一个关於星球的青春爱情故事给你。」
「好看吗?」
「不知道!」
我挂上电话,从上一部片结束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我觉得我该是要准备下一部片了。
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找了很多人谈谈要一起弄一个剧本。
我很确定,这是我最後的机会了。
最早是纪尧告诉我这个定律的。
行星绕著恒星打转,彗星则划过天空,稍纵即逝。
好像是这样的,像定律般我们不需思考却迟早知晓;在我的记忆里,
还真的有过人是像恒星般永远都是众人的焦点,也有过朋友,如行星般总是围绕著我们,陪我们经历青春的悲欢离合;更不用说我们都讨论过的那个女生,一夜之间突然成为我们共通的话题,又突然如彗星般消失在我们赖活的无聊日子中。
我知道 这是我要的起点。
後来几次时间没有对到,纪尧又开始忙著新的剧场编剧工作,我们错失合作的机会,後来我约了作家许正平也就是後来的正式编剧出来聊聊,我跟他讲了这个开头。於是这个漂流已久的构想总算找到它的归宿,我跟正平作了很多的讨论与沟通,慢慢的,这个构想在正平增血添肉的投注心力下,变成了现在的盛夏光年。
我以为那是接力赛的终点,因为电影即将完成。
一开始是责任编辑春子建议我可以回到原点来思考这本书的
「小说不一定要和电影情节大致相同,可以出一本新版本的小说。」
我很快在msn上问了纪尧的意见,他也很快的回答我。
我想,这部电影会因为很多鲁莽没有熟率的决定,让我终身难忘。
接力棒交回了第一个跑著,也跑出了操场的界限。
十个小时前我看完了第二稿。
心中还没平复。
拍了一部电影,我以为我已经很了解故事里的他们。
现在 不止 不止一部电影 当然也不止一本书
我发现,电影也许结束了,那个夏天也过去了,但是,即使没有被拍出来或是被写出来,青春依旧。
电影跟文字都无法框住我们大家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就像我在看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时的感触一样,原来当我深夜站在便利商店经历著九二一大地震时,他正在跟那个女孩互诉心中最重要的秘密。
顿时,电影、小说、音乐都不再是一个框住故事的限制,而是我们结集对於美好回忆的共同桥梁。
我希望给你们一个心理建设,本书跟电影几乎是全然不同的故事,甚至连态度都是不一样的,不过不要紧,时序从来不能阻扰我们的情感。
现在 我建议你去翻出上个世纪末最喜欢的一张专辑。也许是五月天或是王菲,不管,继续读下去,走入我们的故事里,也走回自己的回忆里。
我们 都再也回不去了 对不对?
——陈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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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
我知道一個星球,在這個行星上,沒有人能活超過二十歲。
八月三十一日的九點二十一分,夏天,早上,一個人,正好我看完了這部小說。
而這一陣子唯一有用的新聞,是據說冥王星脫離了這個星系。
不知道為什麼,我有一種不服氣的感覺。而這是一個即將更孤單的星系。
星系裡的第三顆行星上,流傳著這麼一部小說,叫做「盛夏光年」。而他依然孤單,繞著一個光速八分鐘外的恆星運轉著,自從四十五億年前行星誕生開始。
四十五億年後,行星上開始有了人類這種生物,他們從出生起,就開始不停的互相撞擊,他們觸摸,擁抱,深吻,彷彿急著擺脫身體裡蘊藏了四十五億年之久的亙古孤寂。
青春的他們從不轉彎,直到撞倒頭破血流,才心滿意足的呼了一口氣。
直到出生後的第七千三百零五天,他們突然都開始停止瘋狂衝撞的行為。那是因為,行星上的人類在二十歲之後,他們都會切換生命形式,彷彿進入冬眠的夢境,在一片盛夏繁花般的記憶裡,安詳快樂的,不停的不停的死亡著。
我突然想起我生命中的冥王星,國際天文學會也許能將你們除名,但我,將會永遠記得你們。
——五月天 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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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光年,青春的味道
曾经有个年代,情书是写在纸上的。
曾经有个年代,歌是放在录音带里,照片是夹在相本里。
曾经有个年代,所有的人都只有三家电视台可以看。
------话题,永远有交集。
离开了那样的年代,告别了活在曾经里的男孩女孩,我们开始在blog里标示自己,用msn推销爱情。歌曲从硬硬的光碟简化为mp3,完全脱离了实体的束缚,歌手多得让你头晕目眩。按下快门的瞬间不再小心翼翼,千百张数位图档眼花撩乱了资料夹的分层------即使你太久没打开,电子资料夹上面也不会有灰尘。
这个世界越来越多标签,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快。
但我们仍在寻找下一个曾经,摸索下一个男孩女孩。
总是如此的,我们深深吸进名为记忆的空气,吐出深深眷恋的感叹。
每个人的青春就像一个瓶子,瓶子里装的主题都不一样。打开瓶子,有的闻起来苦涩,有的淡淡哀伤,有的饱满甜香。告别青春的人哭泣它、缅怀它、看著照片沈淀它。活在青春的人,总是勇敢地挥霍它。
陈正道用电影的语言,不疾不徐映著守恒、正行与惠嘉的青春,镜头里二男一女之间的友情界限,随著对爱情的探索慢慢移动,在新的世纪来临前,新的可能也慢慢浮现......
——九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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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
忽然想起去年夏天一个人旅行,花莲的海边,我打电话回台北给某位我已经忘记是谁的朋友,我说我觉得会有事情要发生了,觉得我会离开了,更远,或是更近。
我煞有其事的在海边拿着手机很郑重的说着语调低成还带有气音任凭海风一直吹着我的嘴巴,然后还正经危坐在一片漆黑的海,身体黏黏的有盐巴的沾湿感,我还是很郑重其事的说着。
然后已经到现在了,夏天都快过完了我还是呆在家中,看着我小腿根大腿之间挤压出的赘肉,然后一直咳嗽。然后也只会纳闷今年蝉声更少了,啥都没发生,去年买的圆扇还是放在老杯子里有灰尘了呵呵,也许是我已经对很多事不再惊奇了吧,除丑的按摩小姐纠缠会吓到之外,我很少有情绪,着我自己都明显可以察觉,用一种很没有情绪的发现方法,喔对~ 我好不激动喔,然后就觉得喉咙痛,然后就想喝水,然后忘记。
而现在半夜快要到凌晨的阶段是我最讨厌却又不得已醒着因为失眠。
根王纪尧这个家伙认识也是在一个晚上,一个猛抓头发的家伙,满脸某种七八零年代的长相,不过从那个晚上之后他倒是接到我莫名其妙的电话,只因为我忽然需要说一下我想到的,然后又很和谐的达成一种没有共识,各自挂电话的动作。
他的东西很像在对着夜晚的风吹,不是被风吹而是对着风吹,像小时候我很喜欢对着转动的电风扇吹气跟说话,会有一种空气擦擦擦擦的跳格声响,可以呼吸却又有小物件进入你的眼睛脸颊毛孔鼻孔嘴巴,可以明显感受到却又呼吸的很有趣又可以去玩它。
而陈正道这家伙认识更久了,但我后来好讨厌看他的作品,哈哈,并不是不好,而是那单纯粹的情绪部分够深刻也有深邃感,每次见到他却都躲在大眼镜后面,他眼镜太大了,那透明物后面总有一些什么,他的东西老是让我想起古早的剉冰店来来去去很多人发生很多事,却有点香香的被阳光晒过的桌椅味道,然后见到一个戴大眼镜的冰店老板面无表情,在剉冰机前手湿湿的,却还是知道他会香香的。
而现在有人在剉冰店里吹风吃冰。有人进来了,有故事了,开始发生了。
——艺术工作者 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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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叫康正行,行星的行。」 ,一九九八。
康正行
我想,再过不久这个夏天还是会过去的。
有一个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如果当我游荡在哪条路上,突然试图起个头,哼唱出一首很喜欢的歌曲,却连我自己都不记得歌名,也忘了曲调怎么转折,怎么哼,都是几句「啦啦啦……」那样不成曲调。
当我百般苦恼的时候,就可以选定一个空旷的街角,停驻。
深呼吸,把眼睛给闭紧,保持微笑,然后等一等,静静地聆听这个世界的声音。
就像是哪个谁,在我身旁轻唱着。
这个神奇招数的诀窍就在于,切记,一定得循环呼吸,吐气,像现在的我这样,深呼吸,吐气,微笑,然后等一等,再呼吸,吐气,微笑。
起初,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会相信这一个愚蠢并且无聊的招数,而害羞地默默咳笑了几声。但后来又会尽力说服自己,起码应该要尊重这个,由那位朋友告诉我的「神圣仪式」。于是,我摆出认真又正经的姿态,站在原地,继续深呼吸,吐气,微笑,等一等。
我没有办法估计时间到底过了多久,也不确信在我闭上眼之后,这个世界会不会就这样跟着静止。
意料外的是,我突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对,温暖。
因为有机会重新聆听原本以为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却发现我正在重新认识这个小镇,然后开始「怀念」起,自己曾经在这个镇上发生过什么事情的那种「温暖」。
像是,街上接二连三的喇叭声,附近国小的导护妈妈,仔细看守小朋友的交通安全,我曾经牵着她的手过马路,以及隔条巷子的二楼,放着嘲杂的摇滚音乐,那是我认识的第一个英国摇滚乐团「Blur」;或像是前面店家养的猫,爪子刮着玻璃,轻声发出了讨人同情的小小哀号,像是我五岁那年,捡到的流浪猫,胖胖圆圆的,我都叫她「月球」。
现在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就我所知的小小世界里,某些人正在关心的是,今年的圣婴现象,可能会让地球出现的历史高温,而地球是不是会毁灭?
但我想,绝大多数的人更在乎的应该是,看过「铁达尼号」几遍?为了杰克沉入海底而哭过几次?还有,就算是英文单字会的不多,那一首「My Heart Will Go On」也一定会唱两三句。
不过,这不是我所关心的,这一切全?部?都?不?是?我现在最应该关心的。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如果现在的我选择继续呆站在这个角落,等待奇迹降临,今天早自习的数学期末试势必完蛋;但是如果我选择张开眼睛,赶赴学校的考试,也许我一辈子都会因为记不起这首歌到底是怎样哼的,而让我对未来的人生愤世嫉俗。
十七岁这年的夏天早就开始,我站在东部这个正在没落的小镇里头,还算繁荣的街道上,朝着「瀚阳高中」的方向,停下脚步,穿着汗水湿透了的学校校服,扛着塞暴课本的背包。高二的日子开始倒数,距离大学联考还剩下三百八十六天,距离参考书试题全部完成还剩下五千四百六十九页,但是距离未来,到底还有多远?
今天天气晴,微微的凉风吹过了我的额头,干了汗,擦肩而过的路人有没有哪几个认识我的,也许都在低头嘲笑我现在的愚蠢行经。不过我始终保持微笑,充满耐心,充满信心,期待那一首我忘了怎么哼唱的歌曲,也许在某一秒钟会真的在我的耳畔唤起记忆。
所以我持续微笑地等待着,而我想那个微笑,绝对是让我看起来加倍愚蠢的主因,之一。
在这一群路人甲乙丙当中,我也只是其中之一,不会有谁特别记得我的。
但是,就像大多数的人一样,这辈子,我只希望被某个人记住就够。
而我的名字,叫做——。
「康正行!」
康正行。
「康?正?行!」
对,康正行,健康的康,正义的正,行星的行。
「康……正……行……!」
等等,我皱了皱眉。
没有听错,这个熟悉的声音。
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被这个家伙从后脑勺狠狠一击,我失去重心往前扑倒。
他是故意的。
没错,这个叫我名字的声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除了他,不会有其他人用如此既幼稚又暴力的方式,试图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
我在瓷砖道上,眯着眼抬起头,太阳刺眼的光线勾勒出他的身形轮廓,背光的黑色身影,他微微地扯起了笑,伸出左手拉起了倒坐在地上的我,他的手掌心上有着篮球练习生出的茧,热热的,湿湿的。
「你中暑了喔?」他反复地把手心贴上我的额头,然后再试试自己的,不过我真的很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中暑跟感冒之间的差别?
「没有。」我把他的手拨开。
「我载你去保健室。」
「我没有中暑。」
「保健室可以吹冷气。」
我想他是一个永远抓不到重点的人。
「上车。」
上车。
他硬是拉着我坐上他的「Spyder」,y,Spyder,这辆他骑了好几年的捷安特越野。
「Spyder」这个名字是来自于一九五零年代出产的保时捷五五零跑车,代表美国最叛逆的男人「詹姆士?狄恩」,他在一九五五年过世的那场车祸所开的车款(是他跟我借走的那本「詹姆士?狄恩传记」里看到的,我想那是他阅读过除了漫画书之外,唯一一本课外读物。)而他所骑的这辆「Spyder」的把手,是他在一九九七年的那个暑假,在他一个人举办的「脚踏车环岛旅行三十天」中撞歪的。
他叫做余守恒,守护的守,恒星的恒。
从一九九一年认识他以后,我就开始相信,原来地球上,真的住着从别的什么奇怪星球来的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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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 ,二零零五。
余守恒
我起了个早,真的很早的那种。
今天是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不是一个多么特别的日子。
我起了个早,连预定的闹钟都还没响,我再重复一次「我起了个早。」,原因是在我高中毕业来到台北读大学之后,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清醒过。
凌晨四点四十八分,天都还没翻起鱼肚白,只是偶尔听见几声窗外送早报的呼啸而过。
今天本来要补拍几场戏的,但是我跟导演请了假。
打开电视机,重播了不知道几次的新闻里,占满了纷乱嘈杂的政治版面,不过其中夹杂的其中一项新闻,吸引了我的目光。就是王菲,她宣布了决定享受居家生活,暂退歌坛,这个举动引发了歌迷们激烈的反应。
她说过,如果她有一天不唱歌了,请大家忘了她。
我敢赌定她的复出之路,绝对会比我们想像中的还要遥远。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感觉到愤怒,一个选择离开的人,凭什么还可以自私地要求别人忘了自己?
今天的天气看起来阴阴的,带点忧郁的那种。
这个夏天才刚准备要开始,我却有种错觉,以为它早就已经结束了。
我把冰箱里的咖啡粉倒了几匙到咖啡机里,才想到忘了摆上咖啡滤纸,花了点时间清洗,然后重新开始。走进浴室里转开浴缸的水龙头,然后走回卧室,在床边,趴下,双手扶地,做了几次伏地挺身,有一些喘,不过我再多做了几次。
九八,九九,一百。
起身,深呼吸,脱下背心,把汗抹去,想走到浴室泡个澡,沿路顺道脱去短裤甩在门口,打开门,里头已经布满水蒸气,我关起水龙头,站在洗手台前抹开镜子上的薄雾。
左下巴上的疤一直都没有好,本来留着为了遮掩的胡渣却有些长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试着微笑,嘴角却只是皱着。
踩进了浴缸,温热的感觉从脚底到大腿直冲大脑,这样好,清醒多了。
我坐在里头,手扶在两侧,闭上眼,深呼吸,潜进水里。
水里,水里有无限的蓝。
好久好久没有游泳了。
有那一秒钟,我想起某个夏天,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前了,在一片湛蓝的海水里头,还是游泳池水里?算了。那时侯,我为了紧紧抓住什么,费劲一切心力地往前游着。
像是害怕自己失去了什么。
只是,我真的忘了到底是什么。
我唯一记得的,只是那时候的在水中的感觉,就像现在这样温暖。滑出水面,我站起身,抓了架上的毛巾随意擦干了身体,然后围在下半身。
窗外的阳光洒了进来,我想还有一点时间,于是转到厨房里头,已经飘散着咖啡香味,我倒了一杯,烫口。
楞着站在料理台前,远远地,电视那头传来了一首熟悉的歌曲旋律,不过我真的忘了是哪首,我闭上眼,试着仔细听。
「余守恒。」
是不是有个人喊了我的名字?
「余守恒。」
我转身,那个人就坐在餐桌旁,对我微微笑着,穿着成套合身的黑色西装,一样纤细匀称,他没什么改变,一点都没有,一样的阴沉,我们从国小五年纪就认识,国中,高中,我们同班了整整八年,就像是命中注定一定得当朋友一样。
我想起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
算了,那也是很久以前了。
「你胖了。」他熟悉的眼神像是相当仔细地扫过我全身,对我说。
我笑了,对,我胖了,一点。
「太久没打篮球了?」
「是你太久没来看我打篮球吧。」我反驳。
「我看腻了。」
他才说完,看了看手表,接着站起身。
「你还剩下二十四分钟三十五秒,可以穿好你的衣服。」
然后他礼貌地让开了走道,让我通过。
我擦肩经过他的身边,走进房间,打开衣柜,拎出昨天才买的那套西装,摊在床尾。
我看了他一眼,他很自然地把头偏开,我扯下围着的毛巾,落地窗外的光线透过,我的影子长长地拉着,贴着他的背。
「我们多久没见了?」我问。
「很久了。」
「五年八个月零八天。」才一说完,他自己就笑了。
我低下头把裤子穿上,还好,没有想像中的贴身。
「康正行。」我随口喊了他。
「干嘛?」
「你多久没回东部?」
「那天之后这是唯一一次。」
我也是。
「一定要回去吗?」
「换好衣服了吗?」他说。
我们两个沉默了许久,好像我们之间的距离无限延伸,连贴近的对话都开始有了回音。
在他之后,我拎着一袋行李,走出门,锁上,往地下室停车场的电梯来了,我突然想到,忘了把餐桌上的那张讣闻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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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 ,一九九八。
康正行
操场上已经传来的拍打篮球的乓乓声响,相较于教室里窒息闷热的气息,显得有些过于生气,热闹了原本凝止的整座校园。
数学期末考试结束钟声还没响起,已经有几个同学心浮气躁匆匆交了卷。抬头张望了一会,我低了头把答案擦了又写,写了又擦,焦急的汗水滴落在试卷上,湿了一片。
看了看手表,时间一分一秒正在我的脑袋里滴答滴答作响着。
就差这一题,我一定可以记起,这一题,到底是从哪本参考书里出现过一模一样的题型,一模一样的公式,一模一样的逻辑。
就?差?这?一?题。
我一定得冷静,细心,再看一遍题目避免太过大意,专注,深呼吸,千万不可以被旁座同学转笔的迷惑战术扰乱,冷静,但是冷静这个技巧我刚刚试过了,所以「破解数学之迷」下一招是……,糟糕,我分心了。
突然,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丢来一张揉起的纸条,我楞了一下,感受到莫名的心虚,我马上捡起,把它紧紧握在手心。
等等,这该不会是?
干得好,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同学传过来的,不过我想这就是友情的真谛,在好朋友深陷危难的时候一定立刻出手,那团纸条仿佛发出神圣的光辉。
只是现在的我没有太多余的时间,可以感谢这个即时相救的神秘人物X,下课钟声就快响起,时间的压迫下的我只能拼了命向前,不该彷徨。
对。
我偷偷抬起了头,瞄了一眼讲台上的监考老师,趁着他翻看报纸的时刻,抓紧空隙,小心翼翼地在书桌下把那张纸条打开。
「篮球场等你。」署名画了一个很丑的笑脸。
在篮球场等我?
我微微抬起头看见黑板前,余守恒把考卷交到监考老师手上,顺道转了头对我眨了一眼,他嘴角扬起的笑容仿佛就在说服着我,放弃吧。
放弃吧。
放弃吧。
我还是放弃吧。
艳阳高照的中午时分,篮球场上的热气傲人,蒸散了时空。
我躲在树阴底下没看见余守恒,倒是有几个隔壁班的男同学赤裸着上身,在场上驰骋。
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懂,为什么这个星球上,会有那么多人对「篮球」这款运动热衷?挤破了头为了抢夺一颗球,在大热天里,好几个人汗流满身,粘腻成一团,无论是胜利或者失败,都会发出动物般的嘶吼声,然后继续粘腻成一团。
而余守恒就是其中一个,他顶着「瀚阳高中」篮球队主将的名号,他在篮球场上拿到的分数,一定会超过本国历史,数学,还有国文考试分数的总和。
曾经在某年的夏天,余守恒尝试一对一教我如何打篮球,但是在实力相差太多的我屡战屡败之后,他只是气愤地把篮球丢到我的手上,喝叱着我说:「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
我想这应该是他说过最有哲理的一句话,「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我到现在还没有参透。
不把篮球当篮球看?所以要当什么?保龄球?榴莲?人头?
虽然后来我放弃了,不过他没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要求在他每一次的篮球比赛,我一定要在场边观看见习,甚至偶尔要求我,放学之后,得在篮球队的练球时间陪在他旁边。
所以这些年以来,他所有大大小小的比赛场合我一定会出席,除了一次重感冒在家,另一次陪爸妈回外婆家,而这两次,让他故意和我冷战了两三天。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像是变成了他的个人球迷,留意他在篮球场上的一举一动,会因为他比赛的得失而喜悲。当然,除了我的手上没有拿着彩球在场边欢呼尖叫。
突然,在我的身后,袭来一股热气,夹带着熟悉的味道。
「很热?」果然是,余守恒。
「送你的。」我来不及反应,他已经把手中的冰块,从我背后的领口溜进了我的衣服里,然后冲到篮球场上厮杀。
幼稚。幼稚。幼稚。
这些冰块,八成是他仗着福利社阿姨觊觎他的外貌,纵容他从塞满听都没听过品牌的冰棒堆里头偷来的。
我拉出塞在裤子里的衣摆,像个笨蛋一样,边跳边把冰块抖出来。
对,我几乎可以想象余守恒在廖阿姨面前,装可爱的嘴脸。
我们著名的「瀚阳高中」福利社,掌店的老板娘廖阿姨,精通校园里各类型的流行八卦
,举凡老师之间的明争暗斗,学生们的男女情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说是远比学校图书馆存库的资料还要丰富。
而在这间号称「穿梭时空的福利社」里,你除了可以在一握零食里头翻到六年前就开始贩售的五香乖乖,还是一九九四年铺货的「大波露」。
不过,我想里头最为经典的商品,就是「来自未来的面包」。
当然,这绝不是所有同学想买就得手的,如果你异常幸运的话,才有可能从福利社里的一篮面包堆中,搜寻到三九九八年六月才会过期的波罗,或者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才制造的杯子蛋糕。
不过,余守恒照吃不误,而且从来没有因此而拉过肚子,他顽强的铁胃,令我相当佩服。
而我们会在午餐时间,从福利社抢到午餐,然后就爬到体育馆的顶楼,那里有一间本来摆放体育用品的杂物间,许久没有使用了,所以我们私下占领了那间房间,当作我们的秘密基地,透过窗户,还可以看到整座校园。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总是习惯我们两个人一起吃午餐,有时候我会把下午要考的科目带着,有时候他会在秘密基地里头偷偷睡个午觉。在这间房间里头,我们像是离开了学校一样自由,而且只有我们两个人,虽然只是短短的半个多小时。
但是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习惯只有两个人一起吃午餐?
算了,我忘了。
我想,这应该是从我们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
阴起了天,午后的雷阵雨拍打篮球场旁的茄苳树,本来在树下打了瞌睡的我被吵醒(昨天熬夜念书,实在很伤身体。)
篮球场上的人群,快步奔向教室那栋躲雨去,偌大的校园有些空了。
篮球场上只剩下余守恒,他脱下了上衣,剩下那件白色背心,露出了黝黑的肤色,汗水跟雨水混着,其实我也分不太清楚。
我大声喊着说要回家了,他没说话,他只是抓着篮球对我微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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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你不喜欢台北吗?」 ,二零零五。
余守恒
坐在车里的康正行,口中喊着我的名字,假装很大声的那种。这个无聊的游戏我们曾经玩过。
我只是对他微笑,然后敲了敲车窗回应他,接着把钱给了加油站的服务人员。
车子里的他扯扯自己的领带,缓慢呼吸。
我打开车门,坐上,发动,继续从台湾北,绕到东部去。
「我最近想开一家摄影工作室。」我说。
「什么?」
我把音响的声量转小,虽然我很喜欢收音机里传来的这首歌,王菲的「乘客」,非常适合开着车前往什么地方远行。
不过我忘了,是谁第一次介绍王菲的专辑给我。
「我最近想开一家摄影工作室。」我说。
「摄影?」他的脸上有种刻意表现出质疑的那种扭曲,很搞笑。
「对,以人物为主的那种。」
「人物?」
我看了看照后镜。
「从一个镜头里看一个人的感觉,他所有的表情和情绪都被放大了,但是却又不那么真实,你没有办法亲手触摸到的那种不真实。」
「原来你是打算考哲学研究所?」他说。
「什么意思?」我没听懂。
「没有。」
「我们刚才从哪条路来的?」我没有找到来时的那条路。
「刚才好像是从那条路下高速公路。」
「哪条?」
「还是我们回去问加油站那个男生?」
「你刚才说哪条?」
「不是这里,应该上一条。」
「还是左转这条?」我问。
「我不知道,都可以。」
「是不是下雨了?」我问。
「好像没有。」
「没有吗?」
「你喜欢下雨吗?」
「可是我们刚才左手边没有稻田。」我说。
「好像。」他转头看看我们经过的路。
「好像什么?」
「好像有,好像没有。」
停顿。
「你会口渴吗?」我问。
「不会。」
「我这里有矿泉水。」
「好。」
「什么鬼地方?好像不是这条。」
前面交岔路的指示牌,写着四个我根本听都没听过的地名,我迅速回转。
「还是这条?」我问。
「这里景色看起来都一样。」
「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多绿色植物。」
「台北真的不适合住人。」我回答他。
「你不喜欢台北吗?」他问。
「为什么?」
「去年我打算在靠后阳台边种几棵植物,我到内湖花市挑了一盆姑婆芋,茎很粗,叶子很大片的那种,买回来的前几个星期,我还会固定照顾。但是半年之后,我才意识到这间房子还有那棵植物,但是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浇水了。我到阳台看看,没想到他还站在,虽然几片叶子已经枯黄,但是它还是站在那里,很孤独的样子,我突然很心虚,想说它一定很渴,于是我拿了一壶水不顾一切就往它身上浇,但是过两天之后的晚上,在我睡着的时候,听到一声什么,我冲到后阳台去看看,我看见,它的茎,从中间折断了,外皮还连在一起,但是就是整根断了。后来我感觉到愧疚,愧疚的原因是,如果我那天没有浇水,它会不会继续站立在那里,它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我就说你打算考哲学研究所。」
「什么?」我没听懂他的意思。
「没有。」
停顿了许久。
我再把音响声音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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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你是余守恒最好的好朋友」 ,一九九八。
康正行
今天早上的天气依旧炎热,我趴在补习班书桌上,挂在两旁的电风扇嘎嘎地作响,台上理化老师的粉笔灰飘散在空气中,台下的同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听得懂?还是用点头来宣示自己的认真?
还有,真不知道是谁发明「暑期辅导」这种人间炼狱的?
我偷偷地听着随身听(我省吃俭用,存了一年的零用钱才刚买的。),耳机里传来王菲的「浮躁」,真的想大声跟着哼唱,但我却只敢在参考书上的最后一页边偷听偷写下歌词几行。
虽然现在不是九月天高,不过炙热的天候的我却相当令人浮躁。
我看着正坐在前排的那个女生,我并不认识,只是她一头膨松的长发(我突然想起前年我爸去探望住新竹的阿姨,带回来的名产。),老是惹得我鼻子痒,又阻挡视线,我才拨去,她又甩回我的前面,我又挪去,她再甩回来,这样的举动我反复好几次。
其实,满好玩的。
有种搞笑的韵律感。
不可以玩,这样一定会被老师发现。
不过。
再玩一次就好了。
这次搭配音乐的节拍来一遍。
「康正行!」
「有!」
我慌张站起身,耳机线一经拉扯,本来藏在抽屉的随身听摔出,砸在地板发出了匡当的声音,散成四分五裂,所有人倏地转头盯着我,气氛一时凝聚静止,只剩下电池滚在地板上绕着。
「你在干什么?」老师看似有些愤怒地把手中的粉笔往后一抛,丢进黑板沟槽,我想他认为这样的动作非常帅气,不过一点也没有。
「你给我站着上课。」
好我乖乖站着上课。
本来还想回神认真听讲的,但是后面几排被我挡住视线的同学,不断地发出嫌恶的啧啧声。
于是我相当识相地,慢慢把身体贴向墙壁,几乎要有些侧身的那种贴着。
「康正行!」
「有!」
「叫你站着上课,你给我站得歪七扭八?」
喔。
我担心又会被老师误解我在作怪,所以肩膀以上必须维持直挺,但又担心后几排同学的干醮,所以胸部以下必须尽全力贴近左边墙壁。
总而言之,我的身体呈现相当扭曲而且搞笑的姿态。
总而言之,一个上午的理化课就这样过了。
我把参考书塞进背包,其他的同学从我身旁经过,用一种嘲笑的眼神扫过我,我把头低下,看着已经支离破碎的随身听,想说用胶带粘一粘,看能不能够医好它。
突然有个人,捡起我的桌子下放王菲的CD,递给我。
我抬头一望,是刚才那个,我不知道是谁,留着一头蓬松长发的前座女生。
「康正行。」
「我认识你吗?」
「我也有这张专辑耶。」她的右手指头绕着她的发丝转啊转的。
「喔?」
「你随身听卖多少?」她换左手手指头转啊转的。
「超贵的。」
「可是我最爱的歌是『我愿意』耶。」她两只手手指头都在转啊转的。
「喔。」她的逻辑我听不懂,我实在找不到话搭腔。
「吃什么?」
「什么?」
「你中午要吃什么?」
「还没想到。」
「你知道『赖胡子』吗?」
「谁?」
「赖胡子。」
「不认识。」
「卖小吃的。」
「喔。」
「赖胡子的米粉汤超好吃的。」
「喔」
「走吧。」
「什么?」
这个我不知道是谁的女生,硬拉住我的手,要我去见另一个我根本不认识的「赖胡子」。
补习班大楼往左走,经过两条路口,从杂货店旁转进的巷弄,她似乎完全不畏惧别人奇异的目光,领着我绕着,通过小公园旁边小径,进一个死巷子里头。
果然有一个店家,店门口的A字招牌,用红色颜料绘上的毛笔字,的确就是写着:「赖胡子的米粉汤超好吃的」惊叹号,惊叹号,惊叹号。
看起来旧旧的,脏脏的。
我跟着她的脚步往昏暗的店里走去,在这家没有任何菜单的小店里头,老板从厨房不知名的某个角落端出了两碗米粉汤,放在我们的前面。
我突然意识到这一切有多不自然,我被迫坐在这个神秘的恐怖小吃店,吃着桌上这碗我根本就没胃口的米粉汤,看见眼前这个我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女生,她喝了一口汤之后,对着笑着。
这种眼神我一定在哪里看过,嗯,这个熟悉的眼神。
没有错。
分明就是在「还?珠?格?格」里头,「紫薇」看着「尔康」的眼神。
不?会?吧?
「妳……为什么要找我吃米粉汤?」我鼓起勇气,脱口问。
她只是羞涩地把头撇开。
「你是他的好朋友?」她说。
「什么?」
「你是。」
「我是?」
「你是。」
「是什么?」
「你是他的好朋友。」
「我不是。」
「你是余守恒最好的好朋友。」
她遮住了脸颊,从这个角度,她的眼神好像似曾相识,不只是在「还珠格格」里头。
对,没错,这个女生,我曾经在,一,跟余守恒在校际篮球比赛的时候,操场旁边的树后躲着的那一个身影。
二,跟余守恒在从福利社买饮料,经过厕所边,似乎有一阵阴风袭来,有一个神秘的眼神看向我们。
三,在我们在打扫时间,走到学校后门到垃圾的时候,我也有意识到后面,老是跟着一个提着水桶的女生。
全都是这个熟悉的眼神,而每一次,都是跟余?守?恒。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却又带点莫名的小小落寞。
不过我到底是在落寞什么?
这种感觉就像是,嗯,其实你一点都不喜欢吃波特多,但是如果有个人拿出一袋波特多递到你面前,你还是会想把手伸进去。
不对,好像不是这个意思。
算了。
「康正行,谈恋爱。」
谁?谁?是谁?
在我们身后,有一个奇怪的家伙,脸上挂着口罩,高大的身体垂着一条分洪色的厨房围裙,有蕾丝的那种,是有蕾丝的那种喔?上头还画了一只被油垢玷污成斑马的白色小狗,头部看起来像是拉布拉多,却有黄金猎犬那种长长的毛。
他的手上拿着一支拖把,另一只手拎着两个红白馊水袋,蓝白拖鞋踩在脚上。
「我认识你吗?」我说。
「你认识他喔?」她说。
那个人把口罩扯下来。
「余守恒?」那个我根本就不认识的女生,她正在尖叫。
余守恒?余守恒?怎么会是他呢?重点是,他穿着那件蕾丝围裙。
其实,还满搞笑的。
「你在干嘛?」我问。
「我来打工啊,这家店是我爸爸他哥哥的侄子开的。」
「原来你是来打工,赖胡子是你爸爸他哥哥的侄子。」那个我不认识的女生重复余守恒说的。
「那你在这里干嘛?」他说。
「对啊,那你在这里干嘛?」她说。
「妳干嘛一直学我说话?」他说。
「我没有一直学你说话。」她说。
「她是谁?」他说。
「我是……」她说,她的手指又开始在发梢上转啊转的。
「不说算了,帮我拿着。」他说。
「好。」她说。
「走吧。」他说。
「好。」她说。
「不是妳,是你。」他指这我说。
终于在他们自顾自说完以后,余守恒把手中的那支拖把以及那两袋,丢给那个我不认识的女孩,脱下身上粉红色围裙甩在桌上,拉着我的手往外走。
「我今天领薪水,我们去吃冰。」
「可是那个女生?」
「我不认识她。」
「我也不认识。」
「那就去吃冰吧。」
「好啊。」
然后我们像是从来没有遇见过那个女生。
虽然,还是会在哪个角落,偶然会看见像她那样熟悉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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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你不会觉得,算数学是很奇怪的事吗?」 ,一九九八。
康正行
我把他书桌上的东西先搬开,然后从书包里头拿出我的数学参考书和笔记。
天是暑假每个星期一三五下午例行的「到余守恒家假装陪他一起读书日。」
是余守恒要求的,第一,为了让他妈安心,第二,他可以顺便抄写我的暑假作业,怎么说,都是对他有利。
不过反正我们从国小就有这个习惯了,我也没当一回事。
他刚才打完篮球,现在楼下正在冲澡。
他的房间是在他妈妈所开的一家理发院的阁楼上,理发院小小旧旧的,但是几乎这条街上的每个妈妈都会来这里光顾,无论是大小喜事,都会来这里改头换面。
虽然余妈妈的发型设计永远都是同一套,「妈妈级」蓬松大波浪,但是每个妈妈都会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走出理发院,像是这条街上今天她最美。
我想我会乐意来陪余守恒念书还有个原因,就是余妈妈的精湛厨艺(绝对比她的发型设计强太多。)每次她都会留我下来吃晚餐,虽然余守恒总是抱怨,只有我来的时候才有这些菜色,但是他还是会一碗接着一碗。
余守恒的房间里头,除了一只老旧的电风扇立在木板地上嘎嘎地转着,还有一张单人床靠墙,墙上老是贴着一些黑人篮球员惯篮,或者跳跃的海报,不过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些外国人,虽然每次他都会指着海报跟我说那个谁谁谁特别神勇,那个谁谁谁的三分球超准之类的。
而他每次一回到房间都把脱掉的衣裤往床上丢,然后咚咚咚地跑来跑去,像是体力永远不会用尽一般。
我很早以前就在怀疑,他应该是个过动儿,没有错。
他只穿着一条四角内裤从楼梯转上房间,拿着浴巾擦着他的三分头,然后走到我身旁,看着我算着数学公式。
然后他把浴巾丢在床边,又拿起篮球,开始甩来甩去。
「要开始写作业了吗?」我问。
「我们去台北玩好不好?」他说。
「我明天还要补习。」
「没有说明天,我是说找一天。」
「哪一天?」
「你没有补习那天。」
「你要不要先写作业?」
「等一下。」
我也不想理他,只是把参考书上的题目算了又算。
「还是我们去垦丁冲浪?」
「你会冲浪吗?」
「学一下就会了。」
我还是不想理他,继续在笔记本上写下重点整理。
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坐在床上,然后躺下,玩着手上的篮球。
「你不会觉得,算数学是很奇怪的事吗?」他说。
「什么意思?」
「就是数字也就只有零到九,怎么写都是零到九,排来排去。」
我听不懂,我转头看看他。
「一直看到同样零到九的数字,很无聊。」他补充。
我觉得不对,但是一时也想不到什么话反驳。
「如果你算累了,可以先睡一下午觉。」他说。
「你要不要开始写作业?」
「等一下。」
我继续翻开我的英文课本,打算背几个单字。
他也没有再说话。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想再问问他,是不是打算要写作业了。
但是他睡着了,躺在床上,手还抱着那个篮球。
我看着他,本来想叫醒他,后来想想就算了。
我起身,小心翼翼地走到他身边,帮他把手中的篮球拿起来,他翻了个身,侧躺着。
他像个小孩一样窝着。
呼吸很沉。
我想,我应该,也是有点累了。
他刚才好像说,如果我累了,可以先睡一下午觉。
对。
我累了。单字待会在背好了。
我缓缓地在他身旁跟着侧身躺下。
他睡觉的时候会微笑。
我闻到了他身上那股香皂的味道,很好闻。
所以我把脸靠近点。
再近一点。
我可以感觉到他热热的体温。
那再近一点吗?
是他深深的鼻息,缓慢的呼气。
如果再近一点的话呢?
「正行!守恒!吃饭了!」
我坐起身假装伸伸懒腰,然后拍拍余守恒的肩,叫他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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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我们一定要回东部去吗?」 ,二零零五。
余守行
「我以为你命中注定当个篮球选手或什么的。」他说。
我又把音响声量转小。
「什么?」
「要不就是做个游泳选手。」
「为什么」
「还是其实你想当体操选手?」
「为什么?」
「我以为你唯一的强项只有运动。」
他逗乐了我。
「那,为什么我不能变成动作巨星,打功夫那种?」
「打功夫?」
「李小龙或成龙的那种。」
「你想演这种戏?」
「我的经纪人只会要我演一些亲来亲去的爱情戏。」
「你不是最喜欢这种?」
「那你呢?」我问。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摄影的?」他问。
「还没开始。」
「还没开始?」
「果然我还是太相信你了,你说的话没有几次当真。」他笑着。
「我非常认真,不久之后我要开始学电影,拍电影,然后拿个奖,国外的。」
停顿。
「好像不是这条。」我问。
「还是我们回去问问看那个加油站的男生。」
停顿。
「你还记得铁达尼号吗?」他问。
「好古老的电影。」
「还好,高二的时候,我们是一起看的吗?」
「其实我很讨厌这部电影,干嘛最后没有完美结局?」
「明明你就哭得死去活来。」他嘲笑我。
「我没有。」
「你有。」
「那我不是跟你一起看的。」我说。
「因为你看了五遍。」
「屁。」
「第一遍是跟第一个女友,一个学妹,不过长得像福利社的廖阿姨。」
「屁。」我笑了。
「第二遍是跟第二个女友,就叫做萧慧珠好了。」
「屁。」
「第三遍是你自己看的,爱翘课。」
「屁。」
「第四遍是跟我看的,后座的女生在吃香鸡排,整间电影院都是盐酥鸡的味道。」
「屁。」不过我被他逗得很乐。
「第五遍是,第五遍是……」
「掰不出来了吗?」我刻意嘲笑他。
「第五遍是,第五遍是,我似乎只听见我的呼吸,一个深深的呼吸,我看不见我自己,在回忆里头,我想我再也想不起,一种,陪在你身旁可以懦弱的感觉了。」
什么?他刚才说什么?
「你在说什么?」我问。
「什么?」
「再说一次你说的那些话。」我的手心冒着,不知道为什么冒出的汗。
「我们一定要回到东部去吗?」他说。
「不是,你刚才说的。」
「什么意思?」
「再说一次你刚才说的。」
我突然感觉到愤怒,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是一种不明所以的忿怒,尤其是他脸上的毫不在乎。
他永远不把话说清楚,从小学到国中到高中到现在,都是。
他要的?他不要的?他喜欢的?他讨厌的?他想吃什么?去不去厕所?敢不敢翘课?他想干嘛?他到底想要干嘛?
「你给我再说一次。」我大声对他说。
「我们回得去吗?」他说。
「你到底要跟我说什么?」我越来越激动。
「什么?」他说。
「不要再跟我说『什么』。」
「那你要我说什么?」他说。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不要再胡扯了!」
「胡扯什么?」他在装傻,这些招数我早就见识过。
「早知道就不找你一起来,我根本就不想再看到你。」我转身对他怒吼。
然后我一时没有注意前方有个弯,方向盘来不及拐,直接撞进了前方的稻田。
我想起曾经在哪个夜里,看过天空划过的那颗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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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我不是打算写一个关于我的故事。」 ,一九九八。
杜慧嘉
这个女人从冰箱里头拿出了花了一整个下午准备好的蛋糕,她自己烤的,里头是从市场里买来挑过的进口樱桃,上头撒满了杏仁片,按照烹饪书上头的步骤,搅拌面粉,加糖几匙,烤多久,再抹上多少鲜奶油,放进冰箱里头保存多久,她反复反复确认自己是否有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没有。
她很满意自己眼前的作品,这个她送给自己十八岁生日的礼物。她点上了十八根蜡烛,细细小小的蜡烛插满了整个蛋糕。她关上房间的灯,看着床头的闹钟倒数,她曾经不断想像自己二十岁的未来,十八岁,由于自己终于可以被称为「女人」,而莫名地兴奋,女人,女人代表的是什么她还不清楚,不过她细心地思索衣橱里头该怎么重新规划?在电话薄里头删去哪些朋友不再联络?翻阅杂志搜寻该到哪家理容院去改头换面?
不过,她现在注视着这个蛋糕,等到时针跨越十二的那一刻,她闭上了眼,缓缓地唱着,祝我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
突然她楞了一会,张开眼,然后把蛋糕上头的蜡烛拿起三四根,点了点上头的数目,然后继续阖上眼,微微笑,把生日快乐这首歌唱完。
这个开头有点矫情,不过我想还可以再修饰。
太早到达机场了,隔夜没睡,今天的天气晴朗,飘着几朵云,我想爸爸现在应该已经在到处打电话给我的朋友询问我的踪影,不,他根本就不会发现我早就拎着行李坐上计程车,而现在的我,坐在成田机场的侯机室里头,拿出笔胡乱写些什么连我自己都看不太懂的文字。
我想,我是打算写一本小说,或者是一篇故事,但是关于什么的呢?关于?我想是关于一个十七岁的女孩,离开了自己在东京的家,离开自己的亲生父亲,想回到台湾去,去寻找什么?新生母亲,对,她住在东部一个小乡镇,我们已经有五年没见面了。
三年前,女孩的父亲把她从台湾带到了陌生的日本,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就连打开电视都是陌生的语言。当然,还有一个陌生的新妈妈。
不,这不是我的故事,我不是打算写一个关于我的故事。
我站在登机闸门边,撕去了那张我刚写的开头,丢进垃圾桶。
我突然想到忘了带个礼物给陌生的旧妈妈,算了,反正五年没见过。
反正我也没收到过她送给我什么,除了第一年收过她一张生日卡片,上头写了几个祝贺的字,我把它收在铁盒里头,藏在床底。本来以为我会让铁盒塞满所有,关于我妈的回忆,或者我对台湾的任何纪念。
结果没有。
除了那封卡片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试着回过两三封信,照着卡片上头的地址,第一封没有回音,我以为是地址写错了,我马上又重写了一封,照着卡片上的地址一笔一笔地描上去,反复对了好几次,投进邮筒,然后回家继续等待。
等到铁盒都锈了,等到卡片上头的字迹都已经糊了。
就在去年底,我拿着铁盒,走到河边,塞满石头,用力丢,然后看着它往河底沉下。
那为什么我要回台湾?我不确定,反正就是想回去了。
不是因为我跟我爸没有什么交集,因为我们的陌生,本来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是因为我跟我新妈妈有什么纠葛,反正我们永远就只是陌生人了。当然也不会是因为我不适应东京的学校生活,因为我翘课的时间就是比上课多。
那么我为什么要回台湾?我真的不知道。
所以我写的不是我的故事,因为连我自己都不了解自己在想什么。
也许我唯一了解自己的部分,只有,我的名字叫做杜慧嘉,彗星的彗,即将满十八岁,目前打算一个人回台湾,完成我的高中最后一年,最近准备写一本不是关于我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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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我突然想起了今天早上做的那个最烂的梦。」 ,一九九八。
康正行
我作了一个梦。
关于一个小男孩,走进了一个洞穴里头,山洞里头漆黑深邃,四周的岩壁潮湿,但是温暖,我躺在洞穴里头,让身子卷曲起来。这个梦很烂,我张开了眼,四点十七分,还早,我又把眼眯起,翻个身,把头塞进棉被里头,重来。
我又作了一个梦。
关于一个男孩,走出了一个黑黑的洞,黑黑的洞外有一条白白的河,白白的河里头游着蓝蓝的鱼,她好像嘴里在念着什么我听不懂,我问她,她说她只是在默背化学元素。
这个梦更烂。
我又醒来,窗外的天空还是灰蒙蒙的,四点二十九分。
我又转身睡去。
我还是作了一个梦。
关于一个小男孩,他想要寻找到北极星,然后跟北极星做好朋友,他到处询问经过的人,北极星在哪里?北极星在哪里?
没有人回答他,大家只是嘲笑他的愚蠢,他们跟他说:「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可以跟北极星做好朋友吗?如果想要跟北极星做好朋友的话,你必须要连续投出五十八个三分球,八秒钟跑完百米,翘课达十五堂以上,你才可以有机会跟北极星做好朋友。」
但是那个男孩还是不放弃地到处寻找北极星的下落。
他走到一座湖边,累了,想喝口水,他探头一望,看见湖水上面有着一颗明亮星星的倒影,他以为这就是他找寻了许久的北极星,于是他往湖中心慢慢走去,但是水波被他的步伐打乱,北极星的倒影四散在他周围。
他停下脚步,怕北极星就这样消失了,很久都不敢再动。
于是他就这样停在湖中央,不发一语,不移不动,像个雕塑。
他闭起眼满意地笑着。
他知道,他永远会待在北极星的身边。
而我知道,这是我做过最烂的一个梦。
「康正行!康正行,你要迟到了!」
我被大声喊着我的声音唤醒,我一手抓住床下的闹钟,七点十三分,糟糕!要迟到了,刚才不是才四点多吗?可恶!
「康正行!再不起床你就完蛋了!」
我完蛋了!我完蛋了!我完蛋了!
我趴在窗栏看向楼下,余守恒骑着她那台Spyder,就在我家门口,我转身冲到衣柜拿出皱皱的学校衬衫,随手扣两三个,扯出一叠衣服底层的校裤,坐在床尾套进去,反了?脱下,换边套上,袜子?对,我的袜子?皮带在哪?还有书包?
我沿着木板楼梯跨步下楼,踩得咚咚响,我爸从一楼的卧室探出头来,我根本没有时间理会他,我转开了门,穿上布鞋。
「迟到,迟到,迟到,迟到,迟到。」
「嘘,不要叫了啦!快啦!我来不及了!」
「迟到,迟到,康正行爱迟到。」
「不要耍幼稚了啦,快点啦!」
我踩上他的脚踏车后轮装的火箭筒(脚踏车载人的好帮手。),手扶着他的背,拍拍他的肩膀,催促着他快走。
「我要去买早餐。」他故意的。
「你很烦耶。」我说。
「我忘了带暑假作业。」他故意的。
「不要闹了啦。」
「我们翘课好了。」他真的很烦耶。
「你神经病啊,今天开学耶。」我对他吼。
对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我待在瀚阳高中的第三年,又再次想到自己面临即将大学联考的倒数计时,我的第一志愿是什么,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我爸的要求很高,而我只求有所国立大学就好。
我站在脚踏车后面,沿着后河堤那条小路,左边的那片芒草被吹开的微风压过。
天空中的几片云像是加快了速度飘移,如果我来个深呼吸,闭上眼睛也可以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流动,什么?我在干什么?糟糕,七点二十八分,可恶,快要早自修了,我怎么还可以在感受着个什么鬼世界的鬼流动?
「冲啊!冲啊!」余守恒趁小下坡,俯冲。
「你慢一点啦!」
「你不是说要快点吗?」
对吼,我突然想器起了导师叶老师她晚娘般的脸孔。
但是今天的风真的很凉爽,带一点点熟悉的青草味道,夹杂着一些石头里水气散发在空气中涩涩的香,昨晚应该是下了点小雨,想当然尔,还有阳光暖暖的拥抱。
我想,我还是热爱夏天的。
果然,我还是迟到了。
分为男女生班两边站着,司令台上头的司仪用怪声怪调朗诵百年不改的程序,余守恒站在我的身后,我偷偷瞄了他一眼。
他的身高又高了,像是这高中三年我跟他身高的差距呈倍数激增。
我记得国中三年纪的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件事,那时侯我们都还算是班上身高出类拔萃的男生,但是,不过才几个月的时间,对,或许是在国三毕业的那年暑假,当他开始打篮球之后,他不一样了。
当我第一次发现这件事,是在高中一年级。
我们同样升上瀚阳高中(莫名其妙又是同一班。),第一次新生身体健康检查的那时候,他排在我前面测量身高体重,而站在他后面的我,往他的后脑勺一看,突然发现他足足高出我半个头,那时我才意识到,原来他变得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巨大多了。
似乎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每当我跟他面对面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发现我扬起了下巴,也发现了,他已经长大了,不是以前的余守恒了。
他的手臂开始变得结实,有了线条,但是我的手臂还是柔软,一点肌肉都没有。
他变得黝黑,而我怎么晒就只是红。
他的下巴开始生出了刺刺的胡渣,我怎么长,也都是在嘴唇上面的几根细毛罢了。
本来我有些气馁,有些难过,我想这应该就是老师教过我们的,「同侪」间的比较心态。
虽然我不断说服自己,根本没什么了不起,只不过是遗传基因问题。
不过自从高一开始,也许因为余守恒高大的身材,还略微带点帅气的长相(这点我实在不想承认,「帅气」这个词,对我来说,应该只能形容金城武或者刘德华之类的男明星。),还有,加上他自以为是的态度,桀骜不逊的性格,凡事吊儿郎当,不拘小节(所有我学过类似的辞藻,都适合用在他身上。)等等特色,让他与众不同。
所以,结论就是,不管他有没有打算出风头,他的所作所为,还是会惹得所有人注目的眼光。
像高一的时候,有次,我跟他又再次因为莫名其妙的缘分,一起担任朝会的升旗手(每个礼拜会轮替一班,趁着国旗歌的节奏,把国旗升上旗杆顶的那种工作。),在我们把国旗升到中途的时候,可能是因为风大,让绳索绞在一起,国旗卡在旗杆二分之一左右的地方,我们怎么扯都扯不开。
升旗台下的同学就这样楞在那看着,连乐队都开始奏第二遍国旗歌了,大家还不知道,现在到底发生了什么状况。
校长和老师们也都抬起头看看,但是没有人来解决我们这样尴尬的处境,而我一紧张也跟着手足无措,只能跟对面的余守恒相看了几眼。
但是余守恒,他比谁都镇定,他只是皱了一下眉头,然后突然抓住旗杆,理所当然地爬上去,理所当然地松开了缠绕住的绳索,然后理所当然地滑下来,理所当然地再拉着绳子,把国旗升上,就在全校所有人的面前。
我想,就是他这样的理所当然,让所有出风头的举动,在他身上,都会有一种奇异的优雅,不矫作,不过分。
从那时候,只要我跟他在学校走在一起,总是会意识到身边有一些目光扫过,或者是一些细语声。
像是有次我跟他从福利社走出来。
「刚才那个学姐你认识吗?」我问。
「谁?」他打开矿泉水狂灌。
「哪有?」他根本连看都没看。
「走廊旁边那个,她一直在看着你。」
「她有跟你打招呼。」
「干嘛跟我打招呼我就认识?」
「可是她现在还在看你。」我偷偷回头瞄了一眼。
「你认识她吗?」
「我不认识。」
「那我干嘛要认识?」
也对。
不?对?吧?
我怎么会每次都被他莫名其妙的理论左右?
到底是他神经太大条,还是他从来就对任何事情不在乎?
「康正行!」
余守恒叫了我一声,我回神,校长才训完,我回头看他一眼。
「还没睡饱喔?」他语带嘲讽地说。
我本来想对他做个鬼脸,但是我偏着头,看见他身后不远,有一个从来没看过的女生,穿着我们学校的女生制服,大剌剌地经过我们班队伍,往司令台的方向走去。
我们这边所有的男生班,像是对她行注目礼,而她没有理会,就只是低着头默默地走着,她也有着与众不同的气质。
训导主任站在司令台上,他拿着麦克风对全校同学新学期训诫,然后宣布这个学期,学校转来一个「不一样」的女同学,她是从日本回来台湾念书的华侨。
就是我刚才留意的那个女生。
不过,训导主任口中的「不一样」,不是因为她的学籍特殊,而是因为她留了一头几乎快要及腰的长发。
训导主任怒斥着说,既然要转来「瀚阳高中」,就必须要遵守「瀚阳」的校规,女生一律只能留及肩的短发(他喜欢把每一个字都当重点强调,像这样,瀚?阳?高?中。),在这所学校里头,没有人是不一样的,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特权,没有特例。因为有了不一样,就会造成同学的比较心态,有了比较心态就会让学校同学花太多心思去跟其他人比较。
教国文的许老师明明就留长发还烫大波浪,哪里有平等了?
学校把全校的成绩通通公布在公布栏上,还细心的排名,再用红色和绿色分出哪些人是进步哪些退步,这不是在鼓励同学互相比较吗?
我只能说,有时候我真的不懂,训导主任的理论。
站在司令台的训导主任拿出一把剪刀(摆明就是预藏好的。),然后捧起那个女孩的长发,一刀就从耳后剪下,工工整整的一刀,然后站远一点看看,再把额头前的头发一刀剪下,又是工工整整的一刀。
那个女孩还是低着头,面无表情,当着全校同学的面前,陪训导主任表演这场秀。
但是我从她的眼神里,似乎看到了一点点什么,像是一种呐喊,不过不是愤怒的那种,就是呐喊,连声音都有些哑了的那种。
而她的发丝,顺着风,四处飘散。
我突然想起了今天早上做的那个最烂的梦。
不过这样的联想,根本就是写小说的手法,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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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他应该不是个难懂的人,只是,他还在找方法让别人懂他。」 ,一九九八。
杜慧嘉
一九九九年九月,这个女孩回到台湾,除了几件换洗衣物外,她其实没有带什么行李,虽然果然如她脑袋曾经闪过的一个假设一般,她的新生母亲早就把她幼年的所有清空,她的书桌,曾经买给她的布偶,她的点点小洋装,她读国小时用的铅笔盒,她曾经最爱的粉红色发带,她一点都不想要细数所有她还有点印象的回忆,反正一切都会重新开始。
就像是刚才在司令台上,她曾经努力留了三年的长发,就这样在全校同学面前,被一个秃了头的训导主任几刀剪短。
本来她以为自己在那一刻,一定会歇斯底里地哭喊出来,但是她没有,她紧紧咬住了自己的下唇,握实着拳头,她想为自己的勇气喝采,这是她成长的第一步。
我到底在写什么鬼东西?什么勇气?什么成长的第一步?
这是什么丑发型?
这是什么烂学校为什么连福利社卖的东西都这么难吃?
深呼吸,我现在站在体育馆的顶楼,现在是午餐时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爬上顶楼来,我望着整座校园,有些人在吃着便当,但是我一点食欲都没有,有很多人在交谈,但是我听不到,有些人在嬉闹,但是我感觉不到快乐。
有很大的差别吗?我一直在想,跟从日本回来前有很大的差别吗?
我跨坐在矮围墙边。
还是,其实我想往下跳?
像颗彗星一样划过这座校园?
但是,如果我往下跳的话,我会先撞上下面的窗台,然后衣服被树枝勾破,再来倒霉的话会撞到底下的蒋公铜像,断掉一条腿很狼狈地倒在地上,如果这样还没有死成的话,就会变成全校的笑柄。
对,我根本就没有想要往下跳。
「你在干嘛?」
有个男生在我身后叫住我,我回头看看,怎么会有人这时候会爬上体育馆顶楼?
他冲过来把我抱住,我吓了一大跳,然后大声喊叫着。
「你要干嘛?你想干嘛?」
「你才想要干嘛?」
「我没有想干嘛!」
「我也没有想干嘛!」
「那你干嘛这样?」
「因为你要干嘛啊!」
到底什么干嘛干嘛?
「那你不要干嘛!」
「你先不要干嘛!」
「好!我们都不要干嘛!」
我终于努力挣脱了他,结果,两个人倒坐下来。
我们喘息,然后对看一眼。
这个男生,长得有点纤细,但不是瘦弱的那种。
「只不过是头发丑了一点,干嘛这样?」他说。
我笑了,不知道为什么的笑,就是觉得他这个人说的话有一种笨的幽默。
他也跟着笑,是一种尴尬的,像是为自己所说的话掩饰些什么的笑。
他跟他们班的同学借了一把剪刀,想要帮我修一下头发。
本来我跟他说我不介意的,就这样了吧,但是他说没关系,他有一个朋友的妈妈是开理发院的。
不过,我实在想不出来,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
我们就趁着午餐时间,待在体育馆顶楼有间小房间里头,他帮我把头发修得有些层次,不能说好看,但至少没有之前的笨拙。
他问我为什么会爬上顶楼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只是反问他为什么也上来,他只是说他习惯上来这里吃吾餐。
我留意到他的手指很修长,他的眼神流露出一股温暖的感觉,像是温驯的草食性动物,他的五官相当细腻,眼睛不小,但总是习惯眯着,他的嘴唇总是不由自主地抿着,他不多话,只是偶尔会发出一些不知道是疑问还是肯定的句子,所以跟他的对话总是相当容易断裂,让我不知道是该回话,还是听过,点个头就够了。
「你应该不是个难懂的人,只是,你还在找方法让别人懂你。」
想到用这句话来形容他,我就深深佩服自己。
他是我在这间高中里头交的第一个朋友。
他跟我说,他叫做康正行,行星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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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那不是节奏,那是一台车驶过的声音。」 ,二零零五。
余守恒
我站在路中央看看两边是不是有来车,空旷无际,远方还有几座山,传来好久没听到的蝉鸣声,本来想说打电话给谁来救我们的,只是连手机也都泡在水沟里头用都不能用,Spyder我就先停在那块田上,反正现在怎么发都发不动。
我深深地觉得我们两个的行为和处境,只有在搞笑电影里头才会出现的愚蠢。
他坐在路旁先休息一会,我把西装外套和衬衫脱了下来,本来炙热的天气快到日正当中,我差点有了海市蜃楼的幻觉。
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连个路牌都没有,早知道刚才就去问问那家加油站员,这里是宜兰,还是基隆?算了,反正看来看去都差不多。
刚从撞车的地点走来这里,越走越是杳无人烟。
「我们会迟到吗?」
我没有回答他。
「我口渴了。」
我还是没有回答他。
「好,你可以怪我没关系,反正都是我的错,全部都是我的错,可以了吧?」
「我没有要怪你,你不要自以为是。」我回答他。
他把头撇开,没再说话。
我突然想要再跟他说些什么道歉的话,但是我说不出口,我只是静静在路旁坐下来。
我抬头看看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有微微的风吹过,当然,最棒的就是阳光温暖怀抱。
这些这些,我好像许久没有感受过了。
我闭上眼,听着蝉鸣声,听着树叶飕飕响。
我想起了一首歌,但是我忘记怎么哼了,没有关系,只要我闭上眼,循环呼吸吐气,微笑,我就会想起那首歌曲。
我吸气,吐气,静下心。
等了一会。
的确,似乎有了什么节奏传来。
我仔细听。
到底那是哪首歌呢?
那是?
那不是音乐的节奏。
那是一台车驶过的声音。
我张开眼四周看看,在远远的路的那端,的确有一台车,像是载农作物的小货车。
我马上往那台车的方向冲去,大力地挥着手,像是在孤岛中看到船驶过的那种求救。


